景东:持续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发布时间:2019-09-06 08:25:21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太忠镇三合村新明恩华党支部书记、恩华村民小组长兰成明因私自变卖小组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物资等问题被查处。”“景福镇鲁家村党总支因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近日,景东县纪委连续通报了2起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典型案例、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起,警醒一片的目的。

今年是该县脱贫攻坚攻城拔寨关键期,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

针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工作中侵占财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当,执行扶贫政策走样变形,扶贫资金滞留严重,扶贫项目实施不精准,挂包帮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帮扶走过场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汇聚监督执纪力量,以纪委监委常态化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同巡察机构专项巡察结合,同时加强乡镇纪委监督,通过直查直办、直查快办、提级办理等方式迅速进行查办,并限时督促整改,有效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

坚持监督执纪问题查处与问责通报曝光同向发力,提高查办案件“附加值”,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在总结好办案的经验做法的同时挖掘案件成因,把党员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过程梳理出来,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采用内部通报和媒体曝光的形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消除私欲膨胀、麻痹侥幸、拖沓懒散等消极心理,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今年以来,共查处并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起15人1个村党总支,产生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效果。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纪律规矩学习教育,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勇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真正把正风肃纪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落地落实。

“脱贫攻坚没有小事,扶贫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容不得贪污侵占、消极怠惰、弄虚作假。纪委监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以严格的监督执纪护航全县脱贫攻坚。”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罗晓清)